[摘要] 8月29日,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国务院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透露,国务院将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谢旭人这番表态,顿时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
“试点”扩大的可能性
重庆、上海成为首批试点后的一年多里,房产税改革似乎进入了一个平静期。不过,近期出现的种种迹象,让坊间开始揣测,下一批房产税征收试点可能会很快出台。
据报道,从今年7月底以来,国税总局组织来自36个省市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北京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一位参与培训的税务人员对记者说,培训的内容很多与未来房产税征收有关。这意味着,围绕房产税试点的扩容,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正在密集进行技术准备。来自住建部的消息显示,上半年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目标已完成。这将在支持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的同时,帮助政府部门全面掌握与房产税征税相关的房屋信息。
业内人士预期房产税试点扩军步伐将加快。媒体报道称,国务院可能在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批复房产税试点,正式实施将从2013年年初开始。
而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虽然,这一消息很快被撤掉,也遭到湖北省税务系统所否认。但是,早在去年12月在海南召开的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就曾透露,2012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一项就是“两湖”的房产税试点改革。
甚至连权威媒体新华社也发出了一篇题为《房产税开征技术日渐成熟》的文章,使得人们更加有理由猜测房产税已渐行渐近。尽管消息面变化如此吊诡,但在许多专家看来,房产税试点扩大的时间表虽不好猜测,但已经是大势所趋。某业内人士则认为,上海和重庆的试点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并且试点运行的时间也比较长,所以很有可能推出不同于两地的新型模式,这一模式很可能是综合两地方案后的升级版本。
房产税征不征 争论依然很大
尽管从目前情况来看,房产税在陆续试点后,最终全面铺开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但是,仍有业界对房产税是否应该征收,争论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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