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房贷”消得人憔悴,这曾经是2014年不少买房人的心声。
新年房贷月供为啥不降反升?
2014年11月22日,央行宣布降息。不过按照多数银行与客户约定的合同,银行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才对“老房贷”利率进行调整。这也意味着不少房贷族新年将少支出“三五斗”。尽管已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但对于大部分有住房贷款的市民来讲,去年12月份并没享受到贷款利率下调的优惠。
原来,市民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大部分银行都约定将基准利率调整的时间定为“对年”,也就是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因此,银行会从2015年1月1日起,对这些贷款启用人行新基准利率。由于此次人行降息,市民在2015年能够获得不少实惠。记者算了笔账,按照商业房贷50万元、基准利率、2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降息前月供为3742.6元。此次降息后,月供将降至3625.56元,每月减负117.04元,总支付利息由之前的398223.63元下降为370133.81元,总共下降28089.82元。
银行释疑:1月分段计息所致,以2月月供为准
市农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仇正宏告诉记者,由于新利率是从1月1日起执行,因此1月月供中的利息是分段计算的——12月的利息按照老利率计算,利率调整后银行增加了每月需还的本金,这样就会出现1月份月供比之前高的情况。
仇正宏指出,客户在利率调整月多还款还是少还款与执行利率天数多少有关,在利率下行时,享受低利率天数多的,则出现少还款,反之则多还款。也有银行人士表示,平时房贷按月计息,每月天数为30天。分段计息后改按天数计息,由于12月有31号,今年1月的月供实际计息天数将变成31天,这样市民将比平时多支出1天的利息。
银行人士也提醒,客户以后还款还是以2月份确定的还款金额为准。需要提醒的是,还款日主要在上半月的客户,多存一点款项,防止还款不足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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