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扬州市 局《关于2015年扬州市中 (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区 部门依据现有公办 布局和事业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就近 、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划分公办 区范围,并报请各区人民 (或功能区管委会)同意,现统一公布如下:
五、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区
杭集
杭集镇
泰安
泰安镇(含二桥村、夏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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