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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智能家电标准公积金上调等系列政策实施

扬州时报  2012-07-01 09:13

[摘要]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系数,医保缴费年限各地互认,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时刻运行图,国产汽车必须安装儿童坐椅接口,有机产品须印有“有机码”以便追溯来源,智能家电标准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今天起,我国又有一批新规实施,这些涉及民生的新规,将改变广大市民的生活,更好地服务市民。

 

扬城今起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五口以上家庭

月增100度基数

今天开始,包括扬城在内江苏所有“一户一表”的家庭将全面执行阶梯电价。

根据相关要求,今年下半年先按半年分档电量计算,6个月用电不超过1380度的家庭电费标准将不受阶梯电价影响。

昨天据市供电部门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精神,全省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其中八个细节广大市民得特别注意。

■阶梯电价的执行范围: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五口以上家庭月增100度基数

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执行周期: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考虑我省的气候特点,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免费电量: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档电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

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关于合表用户的执行: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电力公司应立即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和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执行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执行日期:7月1日起执行

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周期为年,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其他新规

土地闲置两年将无偿收回

6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这个办法将于今年的7月1日起生效执行。如果满两年仍然没有动工开发的土地,将可能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献血年龄上限调至60周岁

从7月1日起,《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是近10年来首次对献血者年龄进行调整,按新国标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此前,献血者年龄上限为55周岁。

遏制过度包装有新规

7月1日,修改后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施行,对遏制过度包装作出新的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不得进行过度包装。违反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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