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农商行、江都农商行、仪征农商行、宝应农商行等发布公告,出台了针对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调整细则。根据政策规定,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分为四种情况,包括满足扬州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因政策变化导致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的房贷、出售其他住房后成为唯一住房的房贷等。调整方式统一,不需要申请,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按新的利率执行。此外,对于不同贷款时间段,利率最低可调整至3.7%。申请调整的部分贷款需要客户主动向银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银行将于10月25日前审批通过并进行集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