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的落实。扬州市已经实施了这项政策,对于没有房产的家庭,无论之前是否贷过款,都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根据最新的认定标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贷款可以享受首套政策;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贷款的,再买房也可以享受首套政策;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再买改善性住房同样可以享受首套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购房更加容易,并且对于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也有利好。扬州的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政策更加人性化,符合扬州房地产市场的特点,对市场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