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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发4条公示!扬州这些地方规划有变!

房天下扬州2022-10-20 11:01:10来自北京市
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连发布4条公示,市区多个板块规划调整!


扬州市N7单元【维扬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控规编制简介:

《扬州市N7单元[维扬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20年7月经市政府批复(扬府复[2020]24号)。

N7单元规划范围:

东至槐泗河-双塘河一线,南至宁启铁路,西至司徒庙路,北至西北绕城公路,总用地面积10.87平方公里。

主要调整内容:

为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发展,邗江区政府提出对园区控规进行局部调整。

1、将原控规经一路南北段道路中心线往西南移23米,道路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不变;周边03-13、03-14、03-15-D03-15-E地块用地面积相应增减,用地性质和指标不变;将原控规高蜀北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幼托用地(编码03-15-F)用地面积增至6918平方米满足最新生均指标要求,指标不变;周边绿地面积增加。

2、将原控规平山北路(双塘路-宁启铁路段)的线型局部往西移,道路红线宽度局部调整为26米,断面形式不变;周边02-34、02-35、02-40地块用地面积相应增减,用地性质和指标不变;周边绿地面积增加。

3、将原控规荷叶路至蜀冈路段的南北向支路调为可调整道路将原控规荷叶路与荷叶水库之间的商业用地(编码01-1001-11)合并为一个地块(编码01-10),用地性质及指标不变;

原控规平山北路与小官桥路交叉口西北角弹性用地(编码01-15、01-16)合并为一个地块(编码01-15),用地性质明确为工业用地,现状保留;

原控规平山北路与蜀冈路交叉口西北角工业用地(编码01-21)用地面积增加,用地性质和指标不变;

将原控规01-15弹性用地中配建的10轨初中调整至01-20弹性用地中,同时按布点规划的要求增至16轨;

因规划支路变成可调整道路,荷叶水库形成完整的水域和滨水绿环,演水绿地面积增加;

原控规01-10西侧高压走廊(防护绿地)面积增加。


扬州市N11-2、N12-2单元【甘泉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控规编制简介:

《扬州市N11-2 N12-2单元[甘泉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8年1月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扬府复(2018)3号)。

甘泉启动区规划范围:

东至扬子江北路一甘泉大道一甘东路一线,南至启扬高速,西至司徒庙路,北至首善路,总用地面积10.26平方公里。

主要调整内容:

为推进园区二次创业发展,邗江区政府提出对原控规05-13地块周边水绿线型和市政公用服务设施位置进行调整。

1、水绿调整:

①将桥头冲河(横三路至香巷水库段)线型按水利方案进行调整,同时滨河绿地面积相应增减;

②增加宝能路(横二路至香巷水库段)北侧沿路绿化用地;

③增加部分沿用地(编码05-0305-05 05-19)的绿带:

④原控规纵二路北侧三个地块(编码04-09、04-1005-08)用地性质由弹性用地明确为公园绿地。调整后,水绿总面积比原控规增加001公顷。

2、市政公用服务设施位置调整:

①将原控规横二路与甘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编码05-05)调整至横二路与宝能路交叉口东北角(编码05-05),用地面积不减少,用地指标不变;

②取消原控规横二路与甘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加油加气站用地(编码05-18);

③将原控规横二路与甘泉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消防设施用地(编码05-19)调整至横二路与宝能路交叉口东北角(编码05-19),用地面积不减少,用地指标不变。


3、周边用地面积调整:

因水绿及市政公用服务设施位置调整,周边工业用地、弹性用地(编码02-20 05-02 05-06 05-13 05-15)面积相应增减,用地性质与指标均不变。


扬州市S7单元【高新区南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控规编制简介:

《扬州市S7单元[高新区南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4年1月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扬府复(2014)4号)。

S7单元规划范围:

东至扬瓜公路,西至润扬大桥北接线,北至规划扬子津路,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总用地面积10.55平方公里。

主要调整内容:

立足于“二次创业”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重大项目落地,邗江区政府提出对控规进行局部调整。

1、水绿调整

将原控规沈院河(纵一路至向阳河西侧支路段)南移约300米至08-06-D地块北侧,同时滨河绿地相应调整;

②由于规划运西路、纵一路、费桥路、向阳河西侧支路围合区域内两条南北向支路取消,运西中心河两侧绿地相应增加,同时将运西中心河南侧公园绿地调整为防护绿地;

2 道路调整

③将东西向袁庄路(纵一路至向阳河西侧支路段)南移至调整后沈院河北侧绿地边界;

④取消南北向皮庄路(兴农路至团结河北侧支路段);

⑤取消规划运西路、纵一路、费桥路、向阳河西侧支路围合区域内两条南北向支路;


3 用地调整

⑥将北至兴农路、南至袁庄东路、西至纵一路东侧绿地边界、东至向阳河以西支路的西侧绿地边界围合区域合并为一个地块(编码08-01),用地性质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4.93公顷;

⑦将08-06-D地块东侧、袁庄东路南侧发展备用地进行整合;⑧将原控规商住混合用地、特地意图区、商务用地(编码06-01 06-02 06-03)合并为一个地块(编码06-01),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6.68公顷;

⑨依据已出具的地块设计条件更新控规成果,将原控规 05-03 05-04、05-06、05-07、05-08 05-09 05-10、3 05-16地块用地性质由弹性用地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将原控规05-14、05-15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将05-02、05-05、06-04地块用地性质由弹性用地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

4、指标调整

调整后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的地块指标:容积率1.2-2.0、建筑高度<24米。

扬州市N10-2单元【北山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示


控规编制简介:

《扬州市N10-2单元 北山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5年11月经市政府批复(扬府复[2015126号)。

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范围:

东至扬菱公路、南至启扬高速防护绿地、西至工业园大道、北至靳河路,总用地面积3.09平方公里。

本轮调整后控规方案:
主要调整内容:

结合“二次创业”发展要求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邗江区政府提出对园区控规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将原控规新甘泉大道和唐庄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编码:N10-2-01-12)用地性质由商业
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指标明确为:容积率2.0(1.2),建筑高度<24m。


来源:楼市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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