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其中,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
据介绍,该条政策旨在支持对住房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购房负担,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对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随着其在市区购入改善型住房,凭新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执行原先网签三年限售规定。
此外,通知称,继续执行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现行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新政重点:
继续放宽条件,鼓励购买新房和二手房;
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
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继续实施1年;
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购房前期资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100万。
此次出台新政,扬州继续加大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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