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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贷首套房首付降至20% 二套房低三成首付不变

扬州网-扬州晚报  2015-04-23 08:29

[摘要] 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自4月27日起执行新政策。公积金新政,终于在扬州落地了。

公积金新政,终于在扬州落地了。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宣布,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新政明确,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自4月27日起执行新政策。

【新政落地】

首套房首付调整

27日起,首付降至20%

“以前的首套房公贷政策是,所购房屋在90平方米以下,首付为两成;如果为90平方米以上,首付即为三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徐建国表示,“从去年11月1日开始,为了响应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公积金政策的号召,结合扬州的房价水平等一系列的条件,对于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进行了统一,除了引进创业落户的特殊人才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外,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三成。”

根据“通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作出调整: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正式文件下达后,我们把扬州现行的政策与‘330’政策进行了一一对照和梳理,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徐建国表示,政策的调整也是立足于保障中低收入家庭。

据悉,这一新政将于4月27日起正式实施。

二套房政策不变

首付款比例仍为30%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我市已经放宽了部分购房政策。“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政策,就是对拥有一套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再次申请贷款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徐建国表示,当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此次新政当中,“30%”的比例仍将延续。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比例为30%。

他表示,这两大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热点问题】

“组合贷”怎么办?

可能仍需30%首付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低可20%,这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因为这意味着买房的“门槛”降低了。比如说,一套总价100万的房子,如需30%首付,也就需要30万元;下周起首付只需20%,也就是说降至20万。

但事实上,这只是理论上的计算,实际操作中,可能比较困难。因为目前由于房价处在高位,房屋总价普遍较高,而公积金贷款即使夫妻两人一起申请,也高只能贷50万。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购买者都需用“商贷+公积金”的组合贷款方式买房

那么,问题来了:按照各家银行的规定,首套房贷款首付低是30%,而公积金贷款首付低是20%。“两者有冲突,也不可能一套房子出现两种首付。所以,如果是组合贷款的话,可能还要把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到30%,和银行商贷一致,这样才好操作。”一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也就是说,20%的首付,可能只适用于纯公积金贷款的客户。

能提高贷款额度吗?

目前不具备提高额度条件

记者了解到,部分城市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同时,也提高了贷款额度,那么扬州有可能提高吗?

“当前扬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比较充分,资金依然十分紧张,因此并不具备提高贷款额度的条件。”徐建国表示,目前申请贷款的人很多,公积金中心既消化存量还要排好增量,目前等贷时间需要二三个月的样子。“个人贷款高额度仍然为30万、夫妻双方高贷款额为50万。”

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使提高一些额度,对楼市影响也不会太大。

对楼市有多大影响?

总体来说,影响不会太大

公积金首付门槛降低,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利好政策,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者的门槛,对于刚需和观望的购房者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总体来说,影响不会太大。”

【帮您算账】

小户型的划算

目前扬州首套房的商业贷款首付低门槛为30%。因此若是想要首付20%,就必须要用纯公积金贷款。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仲子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扬州规定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多贷50万元,假设用足额度,80%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推算出房子总价大约在62.5万元,首付为12.5万元。

“如果现在想用六十多万元,购买一套七八十个平方米以上的中等户型基本不现实。”仲子琪说,但对于一些需要购买小户型过渡房的人群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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