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扬州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扬州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市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路口交通秩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机动车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路口车辆、行人等候有序、通行顺畅、秩序良好。
2.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严查机动车占用盲道停车、逆向停车、不按泊位停车、在公交站台30米内和交叉路口50米内停车、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停车秩序管理,保障市区停车有序、入位停放、管理到位。
3.开展非机动车行车秩序整治。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区非机动车行驶有序、各行其道、遵章守法。
4.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突出渣土车、机(电)动三轮车、瓜果车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保障“三车”文明行车、安全有序、管控得力。
三、整治措施
1.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平台、数字电视、交通诱导屏、交警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宣传活动。依托交警服务窗口、执勤执法服务平台和警务查报站,散发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全面组织交通秩序整治。一是开展集中整治。优化警力配置,整合警力资源,每月统一组织开展不少于四次的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高峰时段疏导,强化平峰时段管控。二是开展攻坚整治。分阶段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对路口路段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进行严管,做到有的放矢。整治期间用足执法手段,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开展联合整治。联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管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防交通管理顽症回潮、反弹。
3.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拾遗补缺,对容易反弹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长效整治,始终保持市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不堵、不乱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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