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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定金套牢购房者 提醒:勿轻信口头宣传

扬州网-扬州晚报  2015-03-15 09:04

[摘要] 近几年,商品房质量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记者14日获悉,宝应一地产开盘3小时销售超10亿,但开盘不到十天,大批业主集体退房,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其中部分消费者因不能拿回定金诉至消协。

近几年,商品房质量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记者14日获悉,宝应一地产开盘3销售超10亿,但开盘不到十天,大批业主集体退房,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其中部分消费者因不能拿回定金诉至消协。

案例房型结构不符,万元认购房款难退回

碧桂园地产宣传称缴一万元‘购房诚意金’,领取VIP卡,就可享受认筹一万抵三万的优惠。”消费者王先生本想购置一套商品房,但没过多久,他与其他消费者发现开发商的部分约定、楼盘实际房型结构与宣传不符,尤其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本人名义主张返还定金”的说法无法接受。

只是签了一份认购书万元定金就拿不回来了?王先生多次到该公司协商,开发商坚称认购书约定定金不能返还,但愿意与业主沟通。可王先生一心想退房,双方争执不休,王先生终向宝应消协求助。

经相关部门协调,开发商同意修改合同中有关房屋层高等约定不明的条款,同时承诺如仍然坚持退房的,可退还定金。

调查“认购协议”藏猫腻,侵害消费权益

目前,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往往要求购房者先交纳数额不等的认购定金。但购房者一旦交纳认购定金后,想退定金很难。

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时是以签订‘认购协议’让消费者交纳定金,这已成为房地产交易中的潜规则。”宝应消协工作人员说,许多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后,发现购房合同中有无法接受的条款,即使对购房合同有异议,开发商也不让修改,否则就无法买到房子,定金也会被开发商视为违约金没收;有的是交纳了定金而国家购房贷款政策发生变化无法履行贷款购房索回定金难;还有的是购房者发现房屋为“问题房”,却因被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套牢”,导致定金泡汤。

在市消协接到的投诉和一些相关调查中,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

提醒勿轻信口头宣传,约定“退出”条款

“一些商品房的经营者为获取大利益,采取不正当手段,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周林说,多数消费者在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对开发商如何拿到房屋合格证以及房屋检测的程序、标准是否过低提出质疑。

周林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宣传,签署认购书时要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一旦房屋出现问题,要注意保留证据。与开发商交涉时也要保留交涉凭证,交涉未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

同时,市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并推行《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打击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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