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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意见"

扬州网-扬州日报  2013-12-23 08:51

[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落实“六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落实“六大战略”,扎实推进“八项工程”,促进苏中地区融合发展、特色发展,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按照全省苏中发展工作会议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扬州市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扬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推进“两个率先”。

一、重要意义

扬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两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的新形势下,必须牢牢把握战略机遇,不断挖掘苏中各地的发展潜力,加快融入苏南和长三角核心区进程。在扬州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学习借鉴苏南等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扬州区位、交通、文化、产业等方面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有利于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宁镇扬同城化步伐,共同打造长三角地区面向世界、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国际性门户枢纽和现代产业中心;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苏中地区强化特色发展、跨江融合发展,更好更快融入苏南经济板块。各地、各部门要从全省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支持、加快项目推进,确保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顺利实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坚持融入苏南、融入长三角核心区的战略取向,主动接受上海的辐射带动,积极加强与苏南的融合互动,全面实现宁镇扬同城联动,以跨江融合发展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为推动苏中整体崛起和推进全省“两个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16年,力争整体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体系新要求,人均GDP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再经过5-10年的努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力争达到苏南地区平均水平,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运河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市特色充分彰显,汽车、机械、船舶、建筑、软件、旅游和现代农业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城乡发展一体化、宁镇扬同城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融入苏南、融入长三角核心区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开放融合。牢固树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开放竞争合作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与苏南全面对接、融合发展的路径,在建立跨江融合发展、同城化发展新体制上率先取得突破。

——市场主导、全面推进。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助力作用,加强政府指导、协调和服务功能,加大改革力度,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区域合作机制。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发挥比较优势,彰显城市特色,深化与苏南及南京都市圈城市的交流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实现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推动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园区建设、重大项目等方面对接,统筹推进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区域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区域规划跨江对接融合,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发展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对接。根据国家长三角规划对扬州的功能定位,实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城镇体系、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全面对接。积极策应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体制机制创新、资源优化配置、要素合理流动、跨江合作共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重要举措。

积极参与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扬州江河(大运河)交汇的区位和交通优势,进一步拓展跨江融合发展空间,努力把扬州建成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抢抓上海自贸区建设新机遇,主动接受自贸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及社会服务等领域的辐射带动。

制订完善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按照建设长三角辐射中西部重要门户、具有国际影响力重要大都市区的目标,对宁镇扬三市功能互补、产业互动、市场互通、交通互联、资源互享跨界共建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重点加快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环保等方面发展一体化步伐,探索同城化发展新模式、新路径和新机制,创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生态宜居的同城化发展示范区。

(二)交通基础设施跨江对接融合,形成与长三角核心区的快捷交通网络

加快跨江融合发展的交通网络建设,构建“长三角一、宁镇扬半”区域快速交通圈,以基础设施的高效联通促进融合发展的。支持扬州建设苏中沿江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物流中心,加快形成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高等级航道为骨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过江通道和城际轨道建设为重点,以快速化、通勤化交通网络建设为目标,推进与苏南城际通道及综合交通网络的全面衔接。

加快推进连淮扬镇铁路、京沪高速公路扩容和南延过江等新的跨江通道前期工作,完成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推进沪陕高速公路江广段和扬州西北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前期工作,加大江北沿江城际轨道(宁通城际)推进力度。支持扬州通过快捷交通连接南京南站、镇江高铁站进而融入高铁网,积极推进宁扬和扬镇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完善宁镇扬道路客运公交化网络。加快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支持扬州港、镇江港和南京港错位发展、联动发展、集团化发展,推进沿江深水泊位建设和内河干线航道建设,打造江河联运枢纽港,形成集装箱吞吐量百万标箱、亿吨大港。支持扬州泰州机场建设运营、开放一类航空口岸和开通国际国内航线。

(三)产业发展跨江对接融合,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推动产业合作共兴。抓住长三角尤其是苏南地区转型升级的机遇,立足扬州产业基础,主动承接上海和苏南产业转移,重点在汽车、机械、化工、船舶、新能源和新光源等产业领域与上海、苏南地区开展合作,共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江苏(扬州)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扬州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加强与苏南服务业优势互补、功能衔接、联动发展,优先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业等契合名城特质的产业。加强区域间旅游合作,以瓜洲为基地展现扬州滨江风貌,共同开辟沿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建设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加强现代农业领域合作,建设优质粮食、“菜篮子”基地,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有序流通。

推动园区合作共建。把园区共建作为产业融合的重要抓手,鼓励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合作开发新模式、新机制,拓展融合发展新空间。加快推进高邮经济开发区与苏州高新区、宝应经济开发区与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对共建,推进其他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与上海、苏南先进地区园区开展合作共建。支持仪征汽车科技城与上海汽车集团共建,进一步壮大规模,增强中高档汽车研发和设计能力,建设品牌轿车生产基地、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引导省内外优质企业、项目投资落户扬州,鼓励苏南园区、企业参与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

推动科教资源合作共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引导科技、人才、资本、信息等生产要素跨地区流动,多领域开展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加快扬州高新区建设,着力集聚科教资源,重点打造扬州科技城。加强区域间重大科技创新载体、科学仪器设备、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支持苏南地区产业创新资源和名校院所落户扬州,推进创新资源和要素向扬州集聚。

(四)城乡建设跨江对接融合,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

做优做美历史文化名城。完善中心城市规划布局,优化市域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多组团”现代城市框架,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推进“宜居、宜游、宜创”城市功能建设,进一步彰显“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的城市特色。支持扬州沿江“一体两翼”建设,促进主城与仪征、江都在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有机对接和融合发展,突出抓好江都、广陵融合地带生态智慧新城、科教创新城的建设。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抓住沿江地区转型发展和促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机遇,加强沿江沿河联动,以特色产业群和产业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重点中心镇和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完善县城城市功能,提高产业承载能力,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江都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加快渔民上岸定居工程,打造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农村新社区。

推动与南京、镇江接壤地带先行融合发展。以互惠共赢、共建共享为原则,促进跨界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率先进行融合发展,打造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区。依托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坚持“产城联动、港城一体”,大力推进汽车、船舶和重化工业的集聚集约发展,规划建设六合-仪征临港新城,推进南京化工园与扬州化工园区整合资源、合作共建。

(五)公共服务跨江对接融合,协同构建优质生活圈

促进社会事业互动发展。鼓励开展教育合作,加强扬州与苏南尤其是南京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和共享。搭建统一的医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组建医疗集团等形式向扬州延伸。推进文化体育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共申共办重大文体活动,把国际田联金标赛“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打造成品牌赛事。

统筹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障。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深化区域间就业服务合作,推进就业信息共享、职业技能培训互助,实现劳动力无障碍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社会保障合作,共同构筑全民参保、流转顺畅的和谐都市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和支持宁镇扬联合推出公交卡、公园卡、博物馆参观卡、图书馆借书卡等区域内“一卡通”,让市民享受同城待遇。

推动社会事务联动共管。深化宁镇扬公共事务管理合作,积极开展以“110”报警为龙头的警务协作和救助系统的联网联动,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控、交通管理等领域广泛合作。建立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自然灾害紧急转移人口安置同城联动机制。逐步推进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相互认证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合作。建立突发事件联动处置平台,实现应急救助系统联网联动。

(六)生态文明建设跨江对接融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环境共保、生态共建、污染共治,在融合发展中彰显生态宜居特色。加强与苏南在环保规划、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合作,协同推进环保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长江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及生态岸线保护,严控对长江河势有影响的岸段的开发,协同推进长江河势治理,加强生产生活废弃物治理,加快沿长江防护林建设,大力推进大江风光带建设,真正把沿江地区建设成为生态走廊。深入开展古城保护与利用,支持扬州城大遗址保护工作和中国大运河申遗工作,努力把瘦西湖景区打造成为公园。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积极开展区域环境问题联防联治,加强跨界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廖家沟、三江营等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加大对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和里下河地区自然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

(七)体制机制创新跨江对接融合,推动各项改革取得重要突破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党政联席会议、融合发展协调委员会等沟通协调合作平台,深化对跨江融合发展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民间合作交流组织建设,建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机制。

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统一运营,加快跨区域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港口等交通设施建设,特别是以创新的办法实现高铁站点资源共享。探索高效合理利用扬州环城高速公路资源管理模式,减轻市内交通压力。建立空间、人口、经济等数据信息统一收集、成本共担与跨地区共享机制。开展区域性金融合作,实现金融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

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融合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建立融合发展重大事项“绿色通道”。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转为重点推进土地管理改革,探索土地资源综合统筹与合理配置新办法。支持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凡下放给其他省辖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样下放给扬州;凡下放给其他省内改革试点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扬州实际尽可能予以下放。

四、政策支持

(一)财税政策方面。2013-201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支持扬州古城保护、大运河整治、汽车产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支持扬州市及所辖县区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宝应、高邮两个地处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建设按照苏北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仪征后山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路安保工程等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河道疏浚、农村健康饮水安全工程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

(二)园区建设方面。把仪征汽车产业园列为省级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打造全省汽车产业生产销售研发服务基地。支持江都开发区、仪征开发区申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扬州省级高新区创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申报综合保税区。支持省有关部门与扬州市政府共建科教创新城。支持扬州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与苏南及国内发达地区共建园区,并享受合作共建园区的优惠政策。

(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支持扬州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建设,实施长江航道治理、淮河入江水道整治、通扬运河等内河航道改造整治、城市防洪等重点工程,开展湖泊渔业生态综合治理。完善省级生态转移支付办法,对扬州因南水北调实施的水源地生态保护给予转移支付,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支持扬州创建绿色建筑试点城市,在推进“清水活水、不涝不淹”城市建设方面先行先试。

(四)金融改革发展方面。支持扬州设立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导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苏南农商行、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在扬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扬州金融后台集聚区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扬州设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灾备中心、呼叫中心、电子银行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支持扬州“国家创新试点市”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鼓励在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设立科技银行支行、科技保险支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提高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协同创新能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或利用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支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加快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在扬州设立分支机构,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引导各类保险资金加大对扬州基础设施、城镇化、养老产业等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再担保服务中小企业承保比例。

(五)土地利用方面。支持扬州实施全域土地整治,推进“统筹城乡2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项目建设,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安排上给予支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经省认可的跨江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在每年年初省未正式下达扬州市年度计划前按照不超过扬州市上一年度用地计划30%的原则,允许扬州市预借先行使用。对扬州市符合点供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予以重点支持、优先安排。支持扬州申报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对评上省级的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和高标准厂房建设先进县(市、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六)人才支撑方面。建设人才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区域人才共享机制。支持扬州实施“绿扬金凤”引才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加快推进扬州市职业大学升本工作,支持扬州每个县(市)设立1所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职业学校。

五、推进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推进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协调联动。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细化落实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主动地提供支持和服务,合力推动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三)建立督查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重要政策和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扬州市要认真组织实施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落实好本《意见》各项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抓好贯彻落实和组织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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