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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补贴 每人补贴41元

扬州网-扬州时报  2013-10-24 09:10

[摘要] “对别人来说41元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对我们这样的低收入人群来说,可以每周加个菜,买一个物件,帮助还是挺大的。”

“对别人来说41元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对我们这样的低收入人群来说,可以每周加个菜,买一个物件,帮助还是挺大的。”

今年7-8月,扬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均为3%。按照政策规定,将对7、8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此次市直将发放9326人次、每人次41元(低保标准为485元),共计38.23万元物价补贴。

据介绍,扬城向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是根据当月度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涨幅来确定。

记者喻知非

发放物价补贴

9326人次、每人次41元

“对别人来说41元一眨眼就没了,可是对我们这样的低收入人群来说,可以每周加个菜,买一个物件,帮助还是挺大的。”老城区失业人员戴先生全家三口,目前月收入只有1500多元,一个月光生活开支就要1000多元,有了市直为失业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作为失业人员能稍微缓解下经济压力。”戴先生昨如是表示。

记者昨从市人社相关部门获悉,今年7-8月,扬城居民CPI涨幅均为3%。按照政策规定,将对7、8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

记者了解到,物价补贴并不是固定的,它是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动态的。此次市直将发放9326人次、每人次41元(低保标准为485元),共计38.23万元物价补贴。

物价补贴标准

根据当月度CPI涨幅确定

据介绍,扬城向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是根据当月度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涨幅来确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据介绍,如果当月度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3%(含3%)-5%之间时,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十二分之一;当月度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再增加50%。

根据文件规定,按照现行生活保障标准,低保为485元标准计算,当物价指数涨幅在3%(含3%)-5%时,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将享受41元物价补贴;当物价指数涨幅超过5%时,补贴标准在当月补贴基础上再增加,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享受的物价补贴将提高。

失业金领取规定

辞职人员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采访中,业内人士提醒说,这里所说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那么什么人可以申请失业金呢?业内人士解释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才能领取,与此同时,辞职人员不能申请,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申领失业金。

比如市民去年年底失业,失业金如果只领到1月份,那么就可以拿1个月的物价补贴,如果失业金领到2月份,就可以拿到两个月的补贴,以此类推领到3月份,就是3个月的物价补贴。

当然给失业人员物价补贴并不是固定的,它是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是动态的。倘若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连续3个月回落到3%以内,将停止发放物价补贴。

■提醒

5种情形将拒发失业保险金

目前扬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当地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此外相关人士提醒,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除可以申领物价补贴外,还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需要提醒的是,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凡出具医保申报表或缴费凭证的失业人员,予以核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不出具医保申报表或缴费凭证的,则不予以核报。相关人士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

■新闻延伸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缴费期限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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