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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

房天下  2012-11-19 14:54

[摘要] 扬州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

扬州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对象

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

二、条件

1、转贷金额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额度上限;

2、在商业银行有个人住房贷款,且信誉良好;

3、申请日止申请人家庭房产不超过2套(含2套);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

l、到商业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获准同意;

2、将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

3、其它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

4、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

四、提供的资料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2、抵押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他人房产作抵押);

3、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证明和贷款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抵押物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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